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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06发布者:管理员C点击次数:942

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于202215日在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现场召开。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浙江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其他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会前,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余姚市泗门镇相公潭村,202011月,委托浙江碧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112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对本项目进行审批并批复文件《关于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余环建[2020] 470号)。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主要为年存栏生猪6100头,出栏生猪12000头。。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为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验收,经现场核实,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猪舍废水、湿帘用水、初期雨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置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养殖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养殖恶臭废气(H2SNH3),食堂油烟废气,沼气燃烧废气。

养殖恶臭废气,自然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集中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沼气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排放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猪叫声、猪舍排气扇以及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等机械噪声。

4)固废

养殖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及胎盘、沼渣、废包装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脱硫剂、废水处理废物等。

猪粪收集后经复合有机肥调理池发酵成有机肥半成品,回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病死猪及胎盘收集后采用冷库储存,定期由浙江省余姚市悟能病死动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沼渣收集后经复合有机肥调理池处理,作为有机肥半成品,回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废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未有产生,委托处置协议尚在签订中。

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经复合有机肥调理池处理,作为有机肥半成品,回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废脱硫剂收集后由厂家更换回收重复利用。

废水处理废物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油烟废气排放口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限值标准;沼气燃烧废气排放口的颗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浓度达到《浙江省畜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593-2005)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H2S、NH3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污水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浓度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的旱作回用标准

(3)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养殖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及胎盘、沼渣、废包装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脱硫剂、废水处理废物等。

猪粪收集后经复合有机肥调理池发酵成有机肥半成品,回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病死猪及胎盘收集后采用冷库储存,定期由浙江省余姚市悟能病死动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沼渣收集后经复合有机肥调理池处理,作为有机肥半成品,回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废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未有产生,委托处置协议尚在签订中。

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经复合有机肥调理池处理,作为有机肥半成品,回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废脱硫剂收集后由厂家更换回收重复利用。

废水处理废物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调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了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立和完善内部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三废”台账制度等相关环保管理制度。

2、加强长效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噪声。

4、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全过程管理,防止二次污染事故发生。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尽快落实危废处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202215

验收意见--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doc

验收报告---余姚市泗门镇群波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