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7点击次数:850
有媒体日前报道,近期多个省份已经出台相关文件,谋划“十四五”产业发展,其中不乏新上、大上高碳项目的计划。某规划院调研也发现,有地方认为,2030年前还可以继续大幅提高化石能源使用量,甚至还在高碳的轨道上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攀登碳排放新高峰,达到新高峰后再考虑下降。
这种情况令人担忧,“十四五”新建的高碳项目,其排放可能延续到2050年前后,将给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带来巨大压力,还会压缩未来20年至30年低碳技术的发展空间。
“十四五”规划居于国民经济发展龙头地位。毫无疑问,发改、工信、农业、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其规划目标、发展方向、规划重点、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资源配置等,都将深刻而长远地影响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并在源头上对包括碳减排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巨大影响。“十四五”规划必须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未来中国的发展必须而且只能是高质量发展。因此,各地、各行业编制的“十四五”规划,必须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在优化空间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以及碳减排等方面,严格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绝不容许自以为是、各行其道。
少数地区和部门在编制“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虽然穿上了所谓高质量发展的“漂亮外衣”,但依然掩藏不住拼环境、拼资源、粗放式、外延式发展的“陈年旧酒”。这既反映了新发展理念尚未在这些地区和部门扎下根,也反映了部分同志缺乏驾驭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执政能力,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