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7管理员C点击次数:636
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台塑料制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台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在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召开。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顾问(名单附后),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会前,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开发路17号,租用宁波邦世达电器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拟投资100万元,新建“年产440万台塑料制品项目”。 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车间8小时单班制,全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厂区外四邻关系:东侧为宁波华强塑业有限公司;南侧为宁波天马天烨电器公司;西侧为余姚市贝蒂电器有限公司;北侧为开发路,隔路为宁波辉腾工量具包装有限公司。
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台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10日,余姚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并出具批复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为宁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台塑料制品项目阶段性验收,本项目目前仅造粒车间建设完成,装配及电线成缆线均未建设。经现场核实,造粒车间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冷却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合投料粉尘、挤出废气。
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处理系统(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挤出线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回收的粉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员工生活产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员工生活产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调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了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健全环保管理体制,切实做好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完善操作运行台帐,使治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转。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确保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储存管理,防治二次污染事故发生。
4、业主应依照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各项防污治污措施。今后项目内容如发生调整或变更,应依据相应规定要求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和申请。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