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0管理者B点击次数:2035
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龙泉市临龙电站于2018年7月6日下午组织召开“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龙泉市水利局、湖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龙泉市临龙电站等单位,并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详见名单)。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临龙水电站位于龙泉市竹垟畲族乡局下村,开发项目在龙泉市横溪支流水利资源开发规划内,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小(2)型水电工程,拦河堰位于竹垟畲族乡局下村上游 1.2 km 处,厂房位于局下村河道右岸。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河堰加固改造,原放水管改造,增设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发电引水系统(输水隧洞、压力管道)改造,更换机电设备,厂房及升压站改造。建设规模:装机容量 2×800 kW。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 年 12 月,企业委托浙江中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编制完成《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取得龙水利[2017] 282 号《龙泉市水利局关于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资源论证的审查意见》。于 2018 年 4 月委托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取得龙环审[2018]20 号《关于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函》。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4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5 万元,占总投资的 5.3%。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龙泉市临龙水电站拦河堰、输水隧洞、压力钢管及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主体工程已全部建成,验收阶段工程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保持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龙泉市临龙电站根据“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生态、环保设施:
1、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无新增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施工期仓库、施工临时设施均在工程管理区范围内,施工临时用房租用民房解决,不另行征地。本次扩容改造工程在拦河堰靠右岸增设一生态下泄流量放水管(φ180mm),来保证 0.462 m3 /s 最小下泄流量,若上游来水量小于生态流量 0.0462 m3 /s 时,则上游来水全部下放,以保证下游生活和生产用水。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作业区开挖、搅拌、水泥装卸产生的粉尘,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等,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废水
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不排入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纳入局下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发电厂房不设食宿。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湖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可知:
1、生态环境
项目开发扰动地表面积不大,涉及陆生生态系统面积小,占横溪流域河流生态系统总面积的比例小,对工程设计河段陆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适成的影响较小。项目沿线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珍稀鱼类,无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移民安置。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在增设生态下泄流量后,基本能够维持脱水段生态景观用水。
2、环境空气
验收期间,发电厂房、居民房测点 SO2 ,NO2 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废水
施工期间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员工生活污水纳入局下村污水处理系统。验收期间地表水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总结论
龙泉市临龙电站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保整改要求已全部落实;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
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公示期:2018年7月10日—2018年8月10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 ,龙泉市临龙电站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结果详见公示网站( )
龙泉市临龙电站
2018年7月10日
龙泉市临龙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